根据《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》和省文明办《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、单位的通知》精神,下列单位经对照标准,认真自查,认为基本符合条件,遂申报全国文明(先进)村镇、单位,现予以公示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,邮编:212001;电子信箱:zjswmb@126.com;监督电话:(0511)84419090,84400090。
一、申报全国文明村镇的:
丹阳市新桥镇
扬中市新坝镇
丹阳市埤城镇常兴村
二、申报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的:
丹阳市后巷镇
句容市华阳镇
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
三、申报全国文明单位的:
江苏省电力公司镇江供电公司
丹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分局
镇江市计量所
四、申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:
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
镇江市图书馆
镇江市碧榆园
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
扬中市地方税务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