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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通知
一、评选时间
  2008年6月6日至6月29日。
二、评选对象
  四川、甘肃、陕西、重庆4个省(市)地震灾区高三年级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三、评选标准
  在地震灾害中沉着镇定,临危不惧,勇于救人,事迹突出。
四、评选步骤
  1、成立组织机构: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团中央成立全国“抗震救灾英雄少年”评选活动组委会。
  2、发动群众推荐:群众推荐既可以通过网络,也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方式。电子邮箱:shaonianwmb@163.com,传真电话:010-63095186,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11日。
  3、审核上报: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人选,经审定后于6月13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  4、确定候选人:6月15日,评选委员会确定50名左右的候选人。
  5、发布事迹、群众投票:6月16日至21日,请群众通过网络、手机短信进行投票。
  6、确定表彰名单:6月23日,确定提名奖获得者名单,报中央领导同志审定。
 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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