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0月21日,中央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,授予张家港市等12个城市(区)“全国文明城市(区)”称号,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494个村镇“全国文明村镇”称号,北京市天坛医院等1001个单位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;授予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城市(区)“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(区)”称号,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等993个村“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”称号,北京急救中心等1999个单位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我市共有14个单位榜上有名: 全国文明村镇: 扬中市新坝镇 丹阳市新桥镇 全国文明单位: 镇江供电公司 茅山新四军纪念馆 镇江市计量所 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: 丹阳市埤城镇常兴村 句容市茅山镇 镇江市丹徒区黄墟镇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: 丹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分局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 中国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 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 句容市公路管理处 |